——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记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开创、形成和完善过程,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画卷。从1949年通过《共同纲领》确立新中国基本制度和政策开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再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实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国家安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人民幸福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夫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针,把法治体系这一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建设好。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党的领导。观照历史与现实,纵览世界范围内法治实践,可以看到,政治与法治是有机统一的,政治是法治的保障,法治无法脱离政治。作为中国人民最忠实的代言人,我们党确保了法治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法治建设方向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同样,依法执政也宣示了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接下来,我们要着重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意味着我们要积极填补空白、抓好薄弱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从法制到法治的升级,核心之一在于高效实施体系、严密监督体系、有力保障体系的建立,这是制度得以发挥实际效用的手段,是治理能力的实际支撑,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