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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泉:加强对放生动物行为的管理,消除云南生态环境的隐患

时间:2018/7/20 16:50:01|点击数:

  当下云南不少地方,民众特别是有某种宗教信仰的民众放生动物的行为日益增多,其中一些盲目的放生行为已经给云南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带来了较大的隐患。据《春城晚报》在7月15日报道,7月12日,抚仙湖畔的澄江县海口镇热水塘出现4辆大客车和一溜小轿车,车上的人拿出720只乌龟,准备放进抚仙湖。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人员赶到后,阻止了这次放生。经了解,这些乌龟多是巴西龟,属于外来物种,在我国没有天敌,如若放生到抚仙湖,可能会大量繁殖,进而影响到当地的水生生态环境和当地水生物。

  据报道,参加放生的580人中大多来自昆明市宜良县,他们想在热水塘举行放生仪式。执法人员向放生者宣讲了抚仙湖保护条例,并明确告知“放生非抚仙湖土著水生生物物种行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耐心劝解之下,放生者终于放弃了向抚仙湖放生乌龟的打算。能阻止这次贻害无穷的放生,只能算是侥幸,如果偷偷摸摸地放生,就无从得知了。

  无独有偶,2016年在丽江市也发生了在当地著名的水源地和风景名胜区黑龙潭公园出现大量巴西红耳龟的事,大都是市民放生的,游客在当地购买龟或鱼类放生的人也不少。公园管理者开始时不了解这种巴西龟的危害,对这些放生行为也没有加以制止。笔者闻讯到黑龙潭观察,发现潭边的很多树干和石头上栖息着很多这种巴西红耳龟,数量显然很多。丽江黑龙潭出现大批这些乌龟后,有不少市民还以为是祥瑞之兆,奔走相告,市民普遍不了解这些巴西龟会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性。

  据报道,巴西龟在动物界有 “红耳杀手”之称。该物种已在欧洲、非洲、澳洲、亚洲以及美洲(非原产地)等世界范围内成功入侵,200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公布了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入侵物种,巴西红耳龟赫然在列。新西兰在1965年禁止进口巴西龟,韩国在2001年禁止进口巴西龟,日本在2015年禁止进口巴西龟,欧洲在1997年禁止进口巴西龟,美国在1975年禁止进口未成年巴西龟的国内贸易。尽管巴西红耳龟在2014年也被我国环保部列入公布的第三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目前在我国许多宠物市场上都能见到在出售巴西龟。

  据我国物种专家的研究,宠物弃养、宗教放生、养殖逃逸以及执法人员误把巴西红耳龟作为珍稀濒危野生物种放生到保护区等因素是导致该物种在中国野外普遍分布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巴西红耳龟的存在可用“无孔不入”来形容,它们以扩散到南北方、东西部的各种水体:在湖南湘江、广东珠江、浙江钱塘江、广西漓江、海南南渡江和长江江苏段、云南怒江等均有生活在野外的种群,甚至已经混淆了国人对龟类的认识。乌龟曾经是中国分布范围最广和种群数量最多的硬壳龟,以至于“乌龟”已成了所有龟类的代名词。可是现今在乌龟原本分布集中的地区已难以发现乌龟,巴西红耳龟却可以随手拈来。

  据动物学专家研究,巴西红耳龟的入侵,势必会对中国被入侵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造成伤害。它们的威胁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扩散到野外的巴西红耳龟会掠夺其他生物的生存资源,抢夺栖息地和产卵场所,排斥、挤压它们的生存空间。其次,龟类杂交的现象十分普遍,包括亲缘关系较远的龟种间都可以杂交。若巴西红耳龟在一个区域数量过多,本地龟类很可能会找不到同种龟交配而与巴西红耳龟交配,导致本土龟类的遗传结构改变,一旦这种恶性循环开始,那本土龟类也就走向了消亡。此外,巴西红耳龟还是沙门氏杆菌传播的罪魁祸首。养殖龟类中约85%都携带有副伤寒类沙门氏杆菌,尤其是幼龟。该病菌已被证明可自变温动物传播给恒温动物,美国每年约有上百万人感染此病菌,其中14%的病例由龟类传染。

  上述在抚仙湖和丽江黑龙潭发现放生为数不少的巴西红耳龟的事例表明,这些危害很大的外来物种已经大量出现在云南各地,而且主要导因是现在社会上兴起越来越多的放生行为,而放生者则大多不知道外来物种的危害性,单纯地认为放生一条命就是积德行善,而且现在社会性群体相约放生的行为也在增多,他们对所放生的动物的习性和对环境究竟会有什么影响不了解,比如放生红耳龟,大都按照中国文化的观念来理解,认为乌龟是祥瑞之物,放生乌龟是办善事。这种盲目的动物放生行为给云南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特别如抚仙湖、洱海和丽江都是云南旅游的重地,游客众多,仅仅丽江在2016年的旅游人次就达到了3500多万,游客中有放生动物倾向的人也很多,已经在逐渐形成规模不小的放生动物的行为,甚至形成旅游的一个消费项目。丽江街头巷尾乃至黑龙潭公园都有销售用为放生的鱼类的商业行为,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危害性动物成为商家销售之物的可能性很大,为数不少的巴西红耳龟在丽江黑龙潭出现,就反映了这种管控外来物种方面的缺陷和漏洞。

  云南省目前外来物种的潜在隐患不可小视,仅仅丽江市林业部门监测到的外来入侵物种中,植物有22种,动物有7种。具体而言,在丽江常见的外来物种有大波斯菊(即民间俗称的格桑花)、大万寿菊、小万寿菊、紫茉莉、白车轴草(即三叶草)、曼陀罗、凤眼莲(别名:水葫芦)等植物和福寿螺、非洲大蜗牛、牛蛙和巴西红耳龟等7种动物,其中,农业部门监测到危害农作物和人体健康的动植物有紫茎泽兰和红火蚁。外来物种进入后造成的危害也常见诸媒体的报道。

  “微昆明”网站在2016年4月3日刊有一篇《再不阻止这帮人,云南就要被他们毁了》的文,作者通过一个多年来热衷于放生的市民自己公开的微博图文记录指出,搜索记录显示,至少从2012年开始,这位热衷放生的博主就开始在云南当地参与各种放生活动。而从2014年开始,这位博主更是开始组织各种大规模的放生活动。而在她“放生”的物种中,除了有福寿螺、克氏原螯虾、佛罗里达鳖这些从来在云南就没有过的物种之外,还有过58公斤的蛇和2公斤的臭虫。这里危害性很大的是,将很多根本不属于云南的外来物种,一股脑地都“扔”在了云南本地特有的生态系统中,这会严重破坏云南当地生物多样性,令很多当地独有的珍惜物种被外来物种所灭绝,毁掉云南的生态。有专家也指出,这位博主放生的福寿螺、克氏原螯虾、佛罗里达鳖,以及四大家鱼等物种,都会强势地侵占当地的淡水环境与生态资源,迫使云南土生土长的一些鱼类灭绝!

  生态环境的好坏是决定云南发展前景的关键要素,云南要建设生态文明的排头兵,就必须从一件件防患于未然的事抓起。动物放生不当,植物引进和控制不当,都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我省外来物种紫茎泽兰多年来的蔓延,已经给生态环境和农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大波斯菊等有害的外来植物也在各地蔓延,有些地方还当做观赏性的花卉在大量种植。当下,民众放生,游客放生,甚至一些社会人士大规模地组织人集体放生的行为也日益增多。鉴于此,特提出以下4点建议:

  一、对民众特别是经常有放生行为的宗教信众要加强关于放生的科普知识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要把保护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列为“公民教育”的内容。相关生态知识的教育也应进学校课堂,对外来物种危害性的认识要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从小孩就抓起,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让民众知道哪些动物可以放生,哪些动物不能放生的道理和知识。

  二、急需加强对我省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研究,制定更为有效的控制外来物种的法规和条例,相关部门和社会联合互动地采取更为有效的行动计划。目前我省还缺乏有力有效的控制有害外来物种的制度和行动,比如上述在抚仙湖放生巴西红耳龟的行为,如果不是被人偶然及时发现就已经成事,在山林和江河湖泊水潭放生太容易,一不注意就可以倾倒进水里或放进山林里。

  三、要从源头开始来管控外来动物的放生。比如需要堵死进货和销售的渠道,各地林业、农业和水产等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督查,定期检查销售这些放生动物的市场和渠道,掌握信息,制定对非法销售外来物种的行为的处罚条款并加以执行。

  四、各地旅行社应配合,让游客提前了解当地放生动物的相关法规和具体的规定。鉴于放生已经形成比较普遍的社会性行为,全省各地特别是生态敏感区域和旅游热点地区,要划定安全的放生地点,符合规定的才允许放生。

来源/作者:民族文学所/杨福泉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