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珏:好经验、好方法推动“农林22条措施”惠及台胞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
时间:2023/1/19 12:50:04|点击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擘画对台工作时指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过去多年间,大陆不断推出惠台利民政策,就是在实实在在地造福台湾同胞。其中,《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的出台,是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农林22条措施”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落细“农林22条措施”,总结出了一系列好经验、好方法,助力台胞台企参与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各地与台商台企形成合作共赢之势。
一、全方位推广惠台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各省各地在中央文件指导下,坚持拓展惠台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台商、台企、台胞理解惠台政策、掌握惠台政策最新动向。各省各地纷纷出台落实“农林22条措施”操作指南,对措施主责单位、相关政策及申报操作等进行明确分工。
为扩大对“农林22条措施”的宣传推介力度,各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系列推广活动。四川省台办密集到省内各地宣讲“农林22条措施”,并调研在川台资农林企业、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情况,鼓励台资农林企业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同当地共同构建创新型乡村振兴模式。山西省举办了“农林22条措施”实施指南专题座谈会,明确省直各有关单位责任处室,设立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共同将惠台政策措施宣传好、解读好、落实好。
云南省发布了“农林22条措施”服务指南,凸显三大特点:一是聚焦融合发展,紧密结合云南农林产业发展实际,为台胞台企助力云南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指引。二是突出可操作性,提出优化服务具体举措,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帮助台胞台商应享尽享优惠政策,充分释放云南惠台红利。三是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指导,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聚焦政策落实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以确保每条政策有保障、易落实、见实效。
二、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推动惠台政策多层制度化发展
广西南宁市政府连续18年组织邀请台胞台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连续17年组织台商参加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2021年先后3次促成台企赴东莞、广州、桂林参加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
海南省“农林15条措施”为台胞台企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红利、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台胞台企购买进口生产设备、参与乡村建设,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渔业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申报“南海系列”育才计划人选等。截至2022年上半年,在海南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总计达315家,具有制种育苗能力的台资农场达到将近70个,引进80多类700多个台湾农业新品种。琼台农业合作对促进海南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江苏涉台园区率先抓好“农林22条措施”政策落实,进一步强化园区台湾元素,加大涉台农业项目、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助力江苏乡村振兴,争创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
四川省依托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成都市新津台创园,通过“现代农业+互联网”的新理念、新模式,实现农文旅融合新业态蓬勃发展。四川省台办与农业农村厅成立台资农业企业委员会,连续组织“台资农业企业服务基层面对面”等活动,传播台湾现代农业理念、技术与品种,助推四川省现代高效优质农业发展。在“善融商务”平台创新开设“四川台资企业名品馆”,为在川台企量身打造免费B2C电商平台。此外,还举办“四川·台湾乡村暨社区文化创意演迪”活动,评选出15个“川台文旅交流合作示范基地”和15位“川台文旅交流合作带头人”,为农林业台企搭建跨领域交流合作新平台,力促四川农林业与文化旅游及文创产业融合发展。
三、紧盯特色优势,创新惠台政策措施落实办法
云南省着力用好“三个工作法”,推动云台农林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用足“项目工作法”,打造台商投资农林产业新高地。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强与台湾优势产业的精准对接。对好项目、大项目黏住不放,成立工作专班,主动靠前服务。二是用好“一线工作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解决一批影响企业投资发展的难题,不断增强台商台企在滇发展壮大和持续创业创新的信心。三是用活“典型引路法”,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对标先进 争创一流”活动,在服务台商台企工作中争创先进、树立典型,提出优化服务具体举措,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典型引领、典型示范,做到“以台引台、以商招商”,吸引一批有实力的台资农林企业到云南投资发展。
福建省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为大陆各省份之首。“农林22条措施”中不少措施已在福建省先行先试,其中包括根据台胞台农融资需求特点设计个性化融资产品、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到大陆从事规划设计、台胞参与茶叶的标准共通、两岸乡村振兴基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等,主动谋划在“文化创意产业”“农旅结合领域”等方面开展合作,有效融入“台湾元素”,形成“多方合力、合作共赢”的局面。
湖北省一心回乡田园综合体以打造“台企有机生态农业示范点”为目标,重点打造“木本油种植示范基地+农文旅产学研基地+乡村众创共建基地”三大核心产业。湖北省还将2022年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提前,将对符合“农林22条措施”惠企政策及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给予重点扶持,做到既有政策扶持,又给真金白银,进一步为台胞台企参与湖北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同等待遇,共享发展机遇。
四、切实做好政策保障,解决好台胞台企发展的后顾之忧
云南省台办收集整理出在滇台商台企13个方面46个困难问题其中涉及台资农林企业的24个,并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制定解决在滇台商台企困难任务分工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省委督查室立项跟踪督办。通过贯彻落实“农林22条措施”等惠台政策,其中13个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在滇台商纷纷表示:“农林22条措施”给他们在云南发展农林产业吃下了定心丸,真正让他们在云南放心投资、舒心生活、安心发展。
针对在豫台胞、台企的基本问题,河南省提供了涉农补助资金、作业补助、报废更新补贴等优惠补贴。金融服务则可同等享受农业信贷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还支持在豫台资农林企业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农产品期货上市交易。广西南宁市还积极帮助解决台胞子女入学、安家落户等民生实际问题。南宁市台办与相关部门为在邕台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提供就读便利,建立绿色通道,先后协调19名台胞子女顺利入学。
四川省注重听取台农台企发展诉求,对反映较为集中的土地流转、融资贷款、扩大销量、激活创新动力难等制约企业发展难题,以“一案一策”形式促进问题解决、推进配套措施落实。一是帮助当地台农台企获得流转土地以及流转补贴,让台企安心扎根当地谋发展。二是通过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为在川台资农业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支持。三是充分借助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线上”技术支持,用好“全球撮合家”跨境撮合平台,为在川台企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项目合作提供信息发布、需求撮合、商机推荐及金融解决方案。
落实好“农林22条措施”及各项惠台政策,不仅能为台胞台企参与大陆乡村振兴和农林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条件,还能体现出对台胞民生福祉的关心,也是为广大台胞台企真正解难事、办实事的作为。未来,各省各地方还将持续推进“农林22条措施”的落实落细,将对涉农台企的政策服务真正送达台胞台企心坎、增进台农台企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的发展,推动两岸现代农业林业领域各项交流合作再获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东南亚研究所、云南台湾研究院副研究员 宫珏)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