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力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时间:2021/10/9 9:48:55|点击数:
我国历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其力度和成效之大前所未有,推动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路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是指导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我国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云南虽然是中国边疆省份,但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国特别是西南生态屏障建设,事关党的使命宗旨和民生,事关云南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关心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云南考察时作出了“把滇池治理工作做得更好”等重要指示,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云南”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使得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必须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来一场“思想革命”“环保革命”“体制机制革命”,全力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思路、目标、方法、路径等都做出了明确指示、安排和部署,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就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一以贯之地加以持续推进。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建设美丽中国。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后,我国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系统观、生态观、发展观,坚定推进绿色发展,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另外,习近平总书记还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呼吁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构建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推动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宣布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宣布,“中国将于明年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帮助他们提高融资能力。”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9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作为昆明大会主席国,中方愿同各方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新冠肺炎疫情告诉我们,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我们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指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今年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指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指出,“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5月26日,习近平主席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指出,世界各国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国际组织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云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必须加强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云岭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布局更趋合理,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生产生活发生较大转变,生态质量和环境不断提高,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和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两次考察时都指出,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而要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就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不断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绿色发展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2014年1月,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重点、限制、禁止开发的区域,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云南“十三五规划纲要”又确定了“一核、一圈、两廊、三带、六群”的空间布局。2015年云南省出台“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即《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打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16年出台了《关于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年云南省政府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以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2020年5月通过《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2021年8月发布《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截至2021年8月,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26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86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分别为61件、49件、119件,分别占比27%、37%和64%。除法律方面外,云南省早在2007年就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2009年颁布了《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2010年启动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十大重点工程。2014年编制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8年印发了《云南省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9年印发了《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
与此同时,云南还开展“森林云南”建设、加强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生物守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农田水利制度、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扶贫保护生物多样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技术创新、政策激励、市场监管、建立了5级河(湖)长制、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绿色发展,打造中国最美丽省份,构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这使得云南省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云南取得显著成绩。“十三五”国家下达云南省的9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大幅度提高。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65.04%,湿地保护率达55.27%,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8%,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饮用水源水质稳中向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云南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楚雄州、怒江州、保山市昌宁县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称号,丽江市华坪县、楚雄州大姚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三、持之以恒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尽管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生态环境较好,但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还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科学把握“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内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云南建设。
1、要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还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动员全社会都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推动美丽云南建设,既要政府部门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压实责任,切实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径、方法、举措,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转型,同时也需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每个公民都要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国家、云南以及社区做好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美丽云南建设做贡献。坚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推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有效促进社会节约资源,培育壮大生态产业,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云南转化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2、要坚持系统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需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为此,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联动和互动,加强区域共治和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大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治理生态,统筹兼顾、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协同性,防止单兵突进、顾此失彼,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和生态整体功能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3、要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谋划长远,又要干在当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目前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的攻坚期,需要咬紧牙关,爬坡迈坎。这就是需要我们着眼长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因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生产生活方式问题,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时间和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方式上需要发扬锲而不舍和“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一茬接着一茬干。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期盼,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4、要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改变过去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顺、制度不全、执法不到位、惩处不严的状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提高标准,抓紧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增加制度供给,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则,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控、责任严究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盲目上项目、违法违规排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严格追责,以儆效尤。
5、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和安排,各部门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 陈利君】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