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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青松:老子之“道”的核心要义

时间:2018/8/6 11:38:51|点击数:

  老子之“道”,引人神往,却又迷雾重重。

  在《道德经》中,“道”总共出现了七十余次,可见,“道”乃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范畴。从经典文本来看,老子之“道”,其核心要义有二:

  (一)老子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宇宙、社会、人生(天、地、人)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求道”(探寻规律)之学。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这就意味着,存在本身(“道”)是一元性的,而现象世界表现为二元对立,亦即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之运行规律,即现象世界之规律。

  在《道德经》中,除了众所周知的阴阳对立法则(“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阴阳转化法则(“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还重点阐述了阴阳平衡法则。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道是公平的,高下、有余和不足,随时都在调整,它“损有余而补不足”,以此保持能量之平衡状态,这就是天之道的特点所在。在老子看来,人生当中的祸福得失也不是杂乱无章的, 而是有规律的运动变化,该来的会来,该走的会走,而且,祸福相依,得失相伴,悲喜交替。因此,凡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如果刻意执求,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阴阳平衡法则在自然界和生活当中的体现,就是“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就是“企者不立,跨者不行”,就是“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就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就是“柔弱胜刚强”。

  老子坚信,只要了解“道”亦即宇宙万物运行、发展、演进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能够知道事物变动背后的那个不变之规律(“知常曰明”)。如果不遵循自然的规律而轻举妄动,就容易出乱子(“不知常,妄作凶”)。

  在老子那里,所谓“道德”,指的是循道而行(遵循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即为有德。一个真正了解宇宙、社会、人生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的人(亦即得道者),能够坦然地面对并接受世间的祸福吉凶、得失成败、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坐看云起云落,而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

  (二)老子之“道”,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那个本来的自己(相当于佛教的自性、佛性),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悟道”(证悟“我是谁”)之学。

  在《道德经》中,老子如此描述“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谓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也就是说,“道”这个东西,非心非物,即心即物,心物一元,它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故先天地而有。而且,这个“道”无形无名,无声无臭,清虚寂静,若亡若存,不增不减,不变不易,所谓独存不改;这个“道”无始无终,周通宇宙,无所不至,所谓周行不殆;这个“道”乃是一元性的,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然而天、地、人,皆由此而生,因此它是天下之母体。由此可见,老子所说的“道”就是宇宙存在之根源,而它的三个显现层面就是天、地、人。在道家文化当中,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即“我”,“我”即道。这个“我”指的就是那个本来的自己(“真我”),相当于佛教的自性、佛性,它先于现象世界而存在,遍及整个虚空世界。它无形无相,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来不去。只有通过“神秘的体验”(“至虚极,守静笃”),才有可能证悟其存在(就此而言,老子之“道”只能被体悟或证悟)。

  在老子看来,这个“道”(“真我”)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也就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但真实存在,所以老子又说它“有象”、“有物”、“有精”、“有信”。为了引导世人体悟这个不可言说的“道”。老子使用了大量的否定性描述,通过阐述它“不是什么”(不是身体、不是头脑、不是情绪,等等“假我”),进而展现其“所是为何”(“真我”)。正如印度圣哲马哈拉吉所言:“求道者就是在找寻他自己”,“你只能用否定性的词语来描述你自己,你就会越快地来到你追寻的终点,认识到你是无限的存在”。当然,老子并未排斥肯定性的描述,在《道德经》中,诸如“三宝”的论述(“慈,俭,不敢为天下先”),就是从肯定的角度来阐述“道是什么”。

  从《道德经》文本来看,柔、静、慈,乃是 “道”的特征所在,它类似于儒家“我固有之”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佛家的清净无染而无所不能的真如本性(佛性)。在《道德经》五千言中,老子反反复复地强调“柔、静、慈”,其目的就是劝导世人保持心之柔、心之静、心之慈,这就是“心”的本来面貌。当求道者的心变得越来越宁静、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慈悲、越来越喜乐,那么,也就越来越接近那个本来的自己。

  可以说,老子终其一生致力于“道”的探索和体悟,其著述以凝练至简的语言、玄妙空灵的风格、正言若反的表述,揭示了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旨在劝诫世人止息向外求取之妄念,转向对内在生命奥秘的探索,以期归复人之淳朴本性(“复归于婴儿”),亦即显现那个本来的自己。

  就此而言,“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在根本意义上则是指那个本来的自己。老子的求道、悟道,就是通过对宇宙万物运行、发展、演进的客观规律的探寻,进而认识(体悟)那个本来的你自己,这是老子之“道”的终极指向,也是老子撰写《道德经》的真正目的。

  

  (作者系云南省道德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作者:哲学所/谢青松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