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苏翠薇副研究员主持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节日志”《拉祜族葫芦节》于2009年12月获准立项。
拉祜族是云南省15个特有民族之一,16个跨境民族之一,4个特困民族之一。2000年云南省拉祜族人口44.76万,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玉溪、玉溪等6个州市26个县。拉祜族葫芦节源于葫芦崇拜。1992年8月7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广大拉祜族群众,根据拉祜族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团结,提升民族精神,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每年农历10月15日、16日、17日作为拉祜族“阿朋阿龙尼(葫芦节)。2006年2月,随着拉祜族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做强做大 “葫芦节”,更好发挥“葫芦节”对拉祜族社会的作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把“葫芦节”的时间调整为每年阳历4月8日、9日、10日,以体现春回大地、葫芦萌芽、万物争荣、兴旺发达的时代精神和美好愿望。
节日期间,人们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广交天下朋友,为建设拉祜山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拉祜族和谐社会作出贡献。2006年,拉祜族葫芦节入选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拉祜族芦笙舞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该项目内容包括《中国节日志•拉祜族葫芦节》(文本),《中国节日志•拉祜族葫芦节的文献数据库》,《中国节日志•拉祜族葫芦节影像志》三部分。
(宗教所 供稿)
(责任编辑 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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